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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15:49:36 股吧网页版
鲁山墙材: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3522 证券简称:鲁山墙材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桂林鲁山墙材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的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

(2)所有“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的修改,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全文。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全国中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定,结合本公司情况,制订本章程。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 第十二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长担任。 事长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营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动时,若出现违反董事会决定的公司经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营计划、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或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其他董事会决议等行为,股东有权进行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质询,法定代表人应接受股东的质询。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损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的上述行为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有权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本: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实施股权激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励而实施的定向增发);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五)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四)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他方式。

(五)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有权
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的规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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