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目录
第一部分 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更新 ......11
问题 10.其他问题(1)关于子公司亏损情况......11
问题 10.其他问题 (2)实际控制人认定准确性......15
问题 10.其他问题 (3)关于劳动用工合规性......36
第二部分 其他更新事项......46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46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46
三、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46
四、 发行人的设立......51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51
六、 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52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过程......52
八、 发行人的业务......52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54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60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66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71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71
十四、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71
十五、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72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73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73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74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74
二十、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74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75
二十二、结论性意见......75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补充法律意见内的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发行人、高义 指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公司
高义有限 指 广东高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系高义包装改制为股份有限
公司前的名称
本次发行上 指 高义包装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市 证券交易所上市
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中信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本所、德恒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招 股 说 明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的《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
书》 指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补充法律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
意见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律师工作报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
告》 指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
法律意见 指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法律意见》
立信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出具的《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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