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4
关于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工作进
展报告(第十二期)
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金兰股份”、“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辅导机构(以下简称“中德证券”、“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中德证券为做好金兰股份的辅导工作,由邓仲彤、邵冬冬、李翀、鄢潋、汪阳和程雅琪组成了辅导小组,并由邓仲彤任辅导小组组长。
辅导小组成员均为中德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辅导小组成员中,邓仲彤、邵冬冬为保荐代表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共同参加了金兰股份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辅导期为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辅导工作采取了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包括组织自学、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现场协调、电话沟通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内,中德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
1、辅导工作小组对金兰股份 2025 年 1-6 月份半年度业务
经营情况进行持续跟进,继续研究金兰股份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最新的市场、政策变化,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提供相应的建议,并与公司探讨募投项目。
2、辅导工作小组向辅导对象分享了北京证券交易所最新的审核动态、审核理念、重点关注问题等信息。中德证券会同律师和会计师与公司讨论了重点问题解决方案,推动重点问题尽快完成规范整改。
3、辅导工作小组通过资料收集、网络核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公司包括历史沿革、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会计、业务技术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了解公司规范经营情况。中介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财务核算等各项制度;督促公司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依法
合规经营。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德证券组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共同对金兰股份提出了需关注的问题及建议。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房产问题
金兰股份部分主要经营房产尚未办理完成不动产权证书,目前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房产问题,详见本报告“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之“(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之“1、房产问题”。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继续由邓仲彤、邵冬冬、李翀、鄢潋、汪阳和程雅琪组成的辅导小组进行辅导,并由邓仲彤任辅导小组组长。
(二)主要辅导内容
1、辅导工作小组将在上一阶段辅导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辅导计划继续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通过现场辅导、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咨询与答疑、组织自学等方式,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积极商讨和解决辅导对象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辅导对象从各方面规范整改。
2、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向辅导对象传达资本市场监管政策与动态,让辅导对象对于证券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政策有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
3、针对金兰股份具体情况进行辅导总结,对公司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综合评估,完成相关程序后择机申请辅导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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