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4
关于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工作进
展报告(第十期)
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金兰股份”、“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辅导机构(以下简称“中德证券”、“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中德证券为做好金兰股份的辅导工作,由邓仲彤、邵冬冬、李翀、鄢潋、汪阳和程雅琪组成了辅导小组,并由邓仲彤任辅导小组组长。
辅导小组成员均为中德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辅导小组成员中,邓仲彤、邵冬冬为保荐代表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共同参加了金兰股份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辅导期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辅导方式
辅导工作采取了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包括组织自学、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现场协调、电话沟通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内,中德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
1、辅导工作小组持续核查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情况和运行有效性,督促发行人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建立健全会计管理体系,协助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制度,强调公司治理架构、生产数据收集、财务核算体系合规运营的重要性,督促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2、辅导机构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中介协调会,积极商讨和解决辅导对象尚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解决方案,通报问题规范及解决进度,督促辅导对象规范整改。
3、辅导工作小组向辅导对象分享了北京证券交易所最新的审核动态、典型案例分析、重点关注问题等信息,及时向辅导对象传阅最新政策文件、同行业公司审核进展情况,解读和分析资料,重点介绍和研读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发行上市
审核动态——创新性评价专刊(总第 11 期)》(简称“《《审核动态》”),辅导工作小组组织辅导对象先后重点学习了《审核动态》中对企业创新特征信息披露及论证的基本要求,督促企业形成更多的核心技术和专利成果,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业绩增长,提升抗风险能力。
4、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辅导对象所处行业的景气度情况、下游市场需求波动情况和最新的市场、政策变化,对金兰股份2024 年全年业务经营情况进行持续跟进。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德证券组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共同对金兰股份提出了需关注的问题及建议。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土地问题
金兰股份部分主要经营用地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公司与辅导机构共同梳理了所占用土地的情况。
2024 年 10 月,金兰股份子公司山西东锦肥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锦肥业”)向交城县自然资源发展服务中心分别支付土地挂牌保证金。10 月 25 日,东锦肥业与交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出土合字[2024]2 号)。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土地问题,详见本报告“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之“(一)前期辅
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之“1、土地问题”。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继续由邓仲彤、邵冬冬、李翀、鄢潋、汪阳和程雅琪组成的辅导小组进行辅导,并由邓仲彤任辅导小组组长。
(二)主要辅导内容
1、中德证券将在上一阶段辅导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辅导计划继续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在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辅导、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咨询与答疑、组织自学等,持续推动辅导工作的进行,同时密切与其他中介机构进行沟通交流,针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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