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73506 证券简称:智慧交通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批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 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
公告编号:2025-057
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任职资格、考核程序并提出建议;负责广泛搜寻合格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负责主
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公司应按本工作细则规定进行及时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决定,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关于候选人提名的建议。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
公告编号:2025-057
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或提案;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人才市场以及其它渠道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