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代码:873506 证券简称:智慧交通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设置,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以及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等;同时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二、新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明确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功能作用、职责等内容。
三、统一修改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四、统一修改因增减条款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动。
五、上述第三类及第四类未影响实质内容,不作逐条单独赘述,第一类、第二类及其它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南京智慧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采用发起设 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南 立的方式,由南京智慧交通信息有限
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南京智慧交通信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即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律约束力的文件。 力的文件。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
同价格。 同价格。
第十七条 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 第十八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 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
定情形的除外。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增加资本: 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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