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3506 证券简称:智慧交通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部分)》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仔细审阅,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上述交易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北京万城互联投资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方部分)》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仔细审阅,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上述交易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0
三、《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图灵人工智能研究院(南
京)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部分)》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仔细审阅,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上述交易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兴淋、关东海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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