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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7-13 18:19:56 股吧网页版
安徽壹木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7-13


安徽壹木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关于安徽壹木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
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安徽壹木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挂
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我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收悉。感谢贵公
司对我公司推荐的安徽壹木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我公司已按要求组织安徽壹木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对反馈意见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落实并进行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涉及到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需要改动部分,已经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了修改。

(除非另有指明,本回复中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释义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宋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一、公司特殊问题

1、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亏损,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同时公司毛利率较低。(1)请公司补充披露政府补助核算的具体会计政策和方法,说明其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2)请公司补充披露获得政府补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若无法获取各项补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请公司结合各项产品平均销售单价、销售成本数据,量化分析毛利率变动的原因,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补充说明毛利率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披露毛利率较低的具体原因;(4)请公司结合细分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面临的发展机遇、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公司持续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公司经营的优势(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核心竞争力、产品竞争或服务优势、经营管理优势)、客户开拓情况及销售合同签订情况、公司长短期经营发展规划及经营情况预期、最新经营和财务情况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行全面的定性和定量分析;(5)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结合前述核查,就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回复】

(1)请公司补充披露政府补助核算的具体会计政策和方法,说明其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五、(九)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政府补助核算的具体会计政策和方法为: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公司在具体会计核算上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其性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政府补助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请公司补充披露获得政府补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若无法获取各项补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五、(九)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如下:

单位:元

是 否 为 与

与资产相关 企 业 日 常

补助项目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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