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873493 证券简称:莱易信产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山东莱易信息产业股份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因公司规范治理及业务发展需求,对部分条款中 “股东大会” 表述统一调整为 “股东会”,涉及该类表述调整的条款将不进行逐条列示。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莱易信息产业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莱易信息产业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和债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职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 3 号 - 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所称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事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
新增 第七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
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新增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新增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公
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
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
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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