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3493 证券简称:莱易信产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山东莱易信息产业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视频通讯方式结合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493 莱易信产 2025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浩天信和(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
(七)会议地点
山东莱易信息产业股份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职责。董事会结合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拟定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职责。监事会结合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拟定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营情况,公司财务部拟定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结合公司 2024 年的主要经营情况和 2025 年的经营计划,拟定了《2025 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7)。
(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收益,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及保障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 万元(含 1,500.00 万元),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资金可循
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八)审议《关于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的
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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