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7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73491 证券简称:赫岩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武汉赫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程恒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武汉赫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以及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公司拟定向发行股份7,000,000 股,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2.20 元/股,预计募集资金 15,4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5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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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赫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 2024-023)。
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增加至 1,700.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册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不享有对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定向发行,公司现有在册股东(指截止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对本次发行股票均无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发行,公司拟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武汉赫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合同》,合同对认购方式、支付方式、限售安排、保证和承诺、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及补偿安排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合同经公司与发行对象签字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发行且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本次定向发行的函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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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专项募集资金协议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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