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73490 证券简称:硕而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硕而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全文“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3、所有“总经理”调整为“经理”;
4、全文由于有新增和删减条款,拟修订的章程条款顺序相应有变化;
5、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硕而博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硕而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制定本章程。
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温州硕而博科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温州硕而博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设立而来。公司 技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设立而来。公司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 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
得营业执照。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304MA28679JN9B。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硕而博科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硕而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ZHEJIANG SORBO
TECHNOLOG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
区新桥街道高翔工业区大庆路 2 号。 区新桥街道高翔工业区大庆路 2 号,邮
政编码:325000。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相对人。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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