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公告编号:2025-052
证券代码:873486 证券简称:三匹马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三匹马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山东三匹马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李庄祥、林树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11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12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2 月 1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山东监管局
措施类别:其他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三匹马出行科技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李庄祥 董监高 董事长兼总经理、原实际
控制人
林树植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1、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对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2、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3、原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
公告编号:2025-052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是 2024 年 1 月,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三匹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资金
513.00 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二是 2024 年 9 月,公司分别向吉
林省弘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长春点亮旺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宏泰和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好运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资金 317.22 万元、35.00 万元、67.50
万元和 69.37 万元,合计 489.09 万元,并签订借款协议。三是 2025 年 4 月,
公司向镇江一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资金 176.23 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原实际控制人李庄祥,公司董事会秘书林树植,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七十二条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 号、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李庄祥、林树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52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予以高度重视,并将认真吸取教训,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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