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3486 证券简称:三匹马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三匹马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
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三匹马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三匹马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合理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山东三匹马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
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
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作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公司对外投资事宜的决策权限为: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未达到上述标准,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董事会
决策: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 对于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投资流通股票、期货、期权、
外汇及投资基金等金融衍生工具或者进行其他形式的风险投资,应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限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第九条 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
(二)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三)由于发生不可抗拒力而使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四)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五)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发生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转让对外投资: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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