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3483 证券简称:福赛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芜湖福赛尔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2025年11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芜湖福赛尔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芜湖福赛尔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芜湖福赛尔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所挂牌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股转公司或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挂牌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
任。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三章 职 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
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公司挂牌的股转公司报告并公告(如需);
(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公司挂牌的股转公司的所有问询;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本细则及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公司挂牌的股转公司或其他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股转公司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股转公司及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
第九条 凡需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整理后
报请董事长审核,以确定是否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会提交涉及下述内容的议案:
(一)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议案;
(二)其他应由董事会秘书提交的其他议案。
第十一条 在以传真方式召开董事会时,参加会议的董事应当表明对每个议
案的意见并签字后传真给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以传真方式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应当根据董事传真表决的
结果制作董事会记录并签字。该董事会记录并应交由董事签字后传真确认。在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参加表决的董事应将传真表决的原件及其签字确认的董事会记录等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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