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江西金田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金田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发起设立;在江西省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22083948963B。
第三条 公司于2020 年7 月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西金田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JTM Food CO., Ltd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区(黄桥工业基地),邮政编码 3316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887330 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50 年。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如有)和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全人类提供安全、营养、美味、便捷的米面类食品。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速冻面米制品、熟制品)、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批发预包装食品,货物、技术代理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涉及前置许可未取得许可不得经营)。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
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简称“证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188.733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设立(截止变更登记申请日)时
序 认缴情况 实际缴付
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占公司股
出资数额 出 出资 出资方 权比例%
资方 数额 出资时间 式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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