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3473 证券简称:得莱斯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河南得莱斯模块化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河南得莱斯模块化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河南得莱斯模块化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莱斯)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9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苏公W[2025]A648号)。
一、注册会计师对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基本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所述,得莱斯报出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扣除处置子公司的影响外,主营业务持续亏损835.45万元,母公司未能产生任何经营收入。公司营业活动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虽然得莱斯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1中披露了拓展新业务等拟采取的措施,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我们未能就改进措施的可行性和预期效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得莱斯管理层未来经营改善计划的可行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得莱斯采用持续经营假设基础编制2024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
公告编号:2025-011
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二、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河南得莱斯模块化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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