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7 18:06:41 股吧网页版
山脉科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7


财务报表附注

(除非特别注明,以下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山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脉科技”、“本公司”、“公司”)原名“西安山脉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于 1992 年 12 月 22 日在西安市成立,系以西安山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经股转系统函[2020]427 号文批准,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代码“873471”。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7,891.55 万元,股本为 7,891.55 万元。

本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杨牧、李波,股东西安黑松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西藏黑松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国富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堂庭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杨牧、李波的一致行动人。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 57 号融城云谷第 12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22063366XB

法定代表人:李波

经营范围:水利信息化、水利工程信息化、水务水环境信息化、农业大型灌区信息化以及工业园区智慧化。

本公司 2024 年 1-6月财务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5 月 23 日批准对外报
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根据本附注四列示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声明按照本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述的编制基础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
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营业期间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四)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选择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 100 万元(含本数)的应收款项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单项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含本数)的应付账款/他应
付款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非全资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 5%以上,或该非全资子公司净利
润占集团合并净利润的 10%以上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