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73456 证券简称:联城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联城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暨资产抵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唐山联信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数据”)签
订《非公开土地转让协议》,将位于曹妃甸新城新元道以南、通海路以西的一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联信数据(不动产权证号:冀(2023)曹妃甸
区不动产权第 0027783 号)。以上交易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出售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联信数据已经按照《非
公开土地转让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了全部转让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
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
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
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
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
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由于该地块开
发投资尚未达到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因此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
仍由公司持有。
3、鉴于项目建设需要,联信数据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银行借款。鉴于目前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仍由公司
持有,为配合联信数据银行借款,公司拟和民生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该
地块为联信数据银行借款提供抵押,待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完成转让后,公
公告编号:2025-032
司将及时解除抵押合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关联交易暨资产抵押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公司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海涛、陶琛回避表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唐山联信数据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曹妃甸科技创新产业园 C2 实训楼二层 211 室
注册地址: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曹妃甸科技创新产业园 C2 实训楼二层 211 室
注册资本:2600 万
主营业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
法定代表人:杨海涛
控股股东:唐山泛蓝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唐山市曹妃甸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杨海涛为该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陶琛为关联方股东法定代表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32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以公司实际签订的抵押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为配合关联方办理银行借款审批手续,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为配合关联方办理银行借款审批手续,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联城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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