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4
关于联城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辅导机构”)与联城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城科技”、“公司”或“辅导对象”)
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签署《联城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
议书》(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贵局完成了辅导备
案。
长江保荐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对联城科技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本期辅导工作进展
(一)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肖海光、郭静静、张丰、陈昱名、汪宏柱等人,其中,肖海光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为长江保荐正式从业人员并均具备职业资格。
本辅导期长江保荐的辅导人员未发生变更。
参与本次辅导的中介机构还包括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湖北
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考虑到截至 2024 年 7 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被监管部门处罚累计达到六次,且被列入财政部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名单,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05 年 1 月 11 日,地址
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执行
事务合伙人为杨步湘,拥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资格。根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 年 4 月发布的《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业务收入排名》,鹏盛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4.1 亿元的业务收入,排名第五。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次辅导期间,接受辅导人员主要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 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四)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积极准备北交所预沟通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会同公司就业务区域比较集中等问题做了核查、沟通,并撰写申请报告,拟于近期申请北交所预沟通,确认上述问题是否符合北交所目前的监管审核要求。
2、进一步规范公司内控制度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持续跟踪公司项目招投标流程、项目验收、内控管理、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规范运作的情况,并结合具体项目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待改进的环节。辅导小组敦促公司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确保相关业务流程控制有效运行,提高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
3、就重要财务问题召开专题沟通会、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召开专题沟通会、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就收入确
认方式、关联交易等重要财务问题,以及公司治理、内控制度的落实等问题及时召开专题讨论会,并持续沟通,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问题,敦促公司规范运作。
二、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由肖海光、郭静静、张丰、陈昱名、汪宏柱等人组成,其中,肖海光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二)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
1、与交易所确定现场预沟通的时间,提前沟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工作及要求,进一步明确并推进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报的具体工作,并向监管机构汇报。
2、会同联城科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持续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虚假账务处理。
3、继续督促辅导对象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等,指导辅导对象对存在问题进行规范。
4、督促辅导对象准确把握板块定位和产业政策;关注首发企业及其“关键少数”的口碑声誉。
三、关于培训对象未按要求参加“走进资本市场第一课”培训的说明
2024 年 9 月,贵局举办了“走进资本市场第一课”培训,为期一天。长江保
荐及联城科技按照要求,通知并派出 2 名董事、1 名监事参加了该次培训。培训过程中,3 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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