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0
青岛家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申报稿)
独立财务顾问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重大资产重组报告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 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组 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 公司”)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 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由此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使用的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以现金增
资方式参与青岛家盛热力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交易对手邓士冰、荆振福、董作敏持有的家盛热力
支付现金购买其新增注册资本 12,000.00 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80%,增资价款合计
22,800.00 万元,对应每 1 元注册资本为 1.90 元。
根据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正信评报字(2026)第 Z002 号《青岛家盛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青岛家盛热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7 月 31 日,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5,702.37 万元,评估增值 840.94 万元,增值率 17.30%。
以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协商确定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2,000.00 万元的
增资价款合计 22,800.00 万元,对应每 1 元注册资本为 1.90 元。
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成为家盛控股的控股子公司。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1. 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对方为邓士冰、荆振福、董作敏。
本次交易标的为家盛热力。
2. 交易价格
挂牌公司拟以现金向家盛热力增资,交易价格为 22,800.00 万元。
3. 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及支付现金金额
本次重组中,公司拟向邓士冰、荆振福、董作敏持有的家盛热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家盛热力新增注册资本 12,000.00 万元,交易作价为 22,800.00 万元。其中,股份对价
为 0 元,发行价格为 0 元/股,发行数量为 0 股(限售 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现金
对价为 22,8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家盛热力 80%的股权。
具体情况如下:
家盛热力
交易对方姓 转让前对家 发行股份支付对价 现金支付 总支付对
序号 名 盛热力持股 发行股份 对价金额 对价 价(元)
比例 (股) (元) (元)
1 邓士冰 61.70% 0 0 0 0
2 荆振福 24.15% 0 0 0 0
3 董作敏 14.15% 0 0 0 0
合计 - - 0 0 0 0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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