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873442 证券简称:鑫源电气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扬州市鑫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扬州市鑫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 第一条 为维护扬州市鑫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 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 定,由扬州市鑫源电气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
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 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
扬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757983934B。公
司于2020年3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住所: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工业园区。 第四条 公司住所: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工业
园区,邮政编码:225241。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即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由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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