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873442 证券简称:鑫源电气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扬州市鑫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炳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及履行相关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已编制《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就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8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已编制《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就公司 2024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8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编制《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8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编制《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8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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