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0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73442 证券简称:鑫源电气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扬州市鑫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炳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
公告编号:2023-015
的持续督导终止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结合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聘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扬州市鑫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3-015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券商变更相关事宜》
1.议案内容: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券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提交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定于 2023 年 10 月 7 日召
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扬州市鑫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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