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873441 证券简称:临港船务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临港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天津临港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党组织
第三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四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公告、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一节 通 知
第二节 公 告
第三节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一章 要约收购、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要约收购
第二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天津临港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
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
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政治核心作用。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津临港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住所:天津临港经济区 1 号。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可变更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住所为准。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00 万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支部委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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