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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9 17:32:53 股吧网页版
苏一工院: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3438 证券简称:苏一工院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
称《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 称《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院有 有关规定,由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 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公司,在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原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记。原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享有、承继。 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享有、承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在全
中文名称: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住所:徐州市淮海西路 241 号。 中文名称: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
第 四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股份有限公司

6273.62 万元。 公司住所:徐州市淮海西路 241 号。
第五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 第五 条 公司 注册 资本为 人民币
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6273.62 万元。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第七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司董事长,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承担责任。 人,对外代表公司。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人。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在法定代表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代表人:
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一)如法定代表人辞去董事长职务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 仍担任公司董事,则公司在法定代表人
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董事会,选举
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新的董事长,新的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表人;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 (二)如法定代表人辞去董事职务,则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由持股最多的股东自法定代表人辞任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 之日起五日内提名新的董事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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