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873437 证券简称:天一恩华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北京天一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59 号院 23 号楼四层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23 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锦勋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对公司的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好股东的利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选举李锦勋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锦勋先生不属于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长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对公司的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好股东的利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聘任吴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青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对公司的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好股东的利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聘任李雪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雪原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对公司的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好股东的利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聘任畅少雄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畅少雄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对公司的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好股东的利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 续聘任李雪原女士、畅少雄先生、庞敏女士、张鸿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 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雪 原女士、畅少雄先生、庞敏女士、张鸿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3.议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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