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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8:22:51 股吧网页版
天一恩华: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873437 证券简称:天一恩华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北京天一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天一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北京天一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不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
报,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告编号:2025-040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情况,决算报告与审计报告一致。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报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在充分考虑公司 2025 年订单状况及产品价格等变动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而编制。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报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 5 亿元(不含募集资金)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该报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4

公告编号:2025-04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保证了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稳健性,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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