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6 证券代码:873430 证券简称:金丝利 主办券商:开源证
券
江苏金丝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
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江苏金丝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江苏奥金生命科学有限公司(名称待定,具体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注册地拟定为宜兴市环科园,注册资本 10294.12 万元人民币。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条件。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4862.61 万元,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为 17825.01 万元。公司本次设立参股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3500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4%、19.64%,未达到构成资产重组条件。故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奥迪曼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39 号丰盛创建大厦 21 楼 2102 室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39 号丰盛创建大厦 21 楼 2102 室
注册资本:不适用
主营业务:药物研发及与药物研发相关的其他业务
控股股东:CS Pharmatech Limited
实际控制人:CS Pharmatech Limited
关联关系:不存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奥金生命科学有限公司(暂名)
注册地址:宜兴环科园
主营业务:开发研究及报批新药;医药科技、生物技术、组合化学、有机化学、医疗科技、检测技术、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医药信息咨询等(具体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奥迪曼药业科
知识产权 6,794.12 66% 0
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 货币 3,500.00 34% 0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与奥迪曼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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