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3429 证券简称:嘉广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嘉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嘉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浙江嘉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嘉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
的资金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若有)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第四条 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若有)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
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防范和限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的情形。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
对公司、其他股东和利益相关各方负有诚信义务,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
时,应当明确经营性资金的结算期限,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 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 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应当自事实发生或董事会决议之日起及时披露。
第九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十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中对外担
保的相关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第三章 防范资金占用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好防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
有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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