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9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73411 证券简称:浩辉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安徽省浩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安徽省浩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孙国玉(甲方)、王
刚(乙方)、厉枫顺(丙方)、胡宗华(丁方)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签署了《一致
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就双方保持一致行动的相关事宜达成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协议各方均为安徽省浩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持有公司 33.166%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 30.3232%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 7.5808%的股份,丁方持有公司 5.7888%的股份。
2、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各方拟在公司采取“一致行动”。
二、“一致行动”的内容
第一条 各方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应采取一致行动。任意一方向股东大会提案时应充分协商,相关提案须取得各方的一致同意后方可向股东大会提出;如各方无法就相关提案达成一致意见的,则相关提案不得向股东大会提出。各方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应充分协商,并按各方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如各方无法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各方应当按照持股比例最高一方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第二条 “一致行动”的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 2024 年 05 月 28 日至 2029 年 05 月 27 日止。
第三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 争议解决及其他
公告编号:2026-003
1、各方因本协议之签署及履行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执一份。
三、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均未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巩固和稳定现有控制结构,提高公司管理层决策效率,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致行动人协议》
安徽省浩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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