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9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73404 证券简称:潍坊精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潍坊精华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潍坊精华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 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 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将与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终止协议书,并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由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该事项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协议生效,财达证券股份有
公告编号:2026-011
限公司具备持续督导机构的相关资质,适合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机构。该事项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潍坊精华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潍坊精华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效飞、王毅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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