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4
关于潍坊精华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潍坊精华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潍坊精华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历史沿革。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历史上不存在股权代持,子公司达利尔于 2015 年 4 月至2024 年 6 月期间存在股权代持;(2)公司历史上涉及多次非货币出资,其中部分债权已替换为现金出资;(3)2023年 9 月,公司减资,减资时未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4)
2024 年 11 月,郭峰宗以 10.2 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 39.5 万
股股份,并于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此前郭峰宗于开源证券担任高级经理职务;(5)2023 年 7月,公司与谭朝新、郭峰宗共同持有子公司精华动力股权;(6)2025 年 1 月,子公司菲利尔注销。
请公司说明:(1)公司及子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未解除的股权代持情形;是否存在影响股权明晰的问题,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异常入股事项,是否涉及规避
持股限制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公司股东人数是否存在超过 200 人的情形;(2)公司历史上以债权、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等非货币出资的背景原因,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股东对公司债权形成的过程,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公司采取的规范措施及有效性,公司资本是否充足;(3)公司减资的背景、履行程序及债务处理的合法合规性,是否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未通知债权人的法律风险,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4)郭峰宗的入股背景、入股价格依据,入股行为是否存在股权代持、不当利益输送事项,是否与本次推荐挂牌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存在关联关系;(5)公司与其他自然人股东合作设立子公司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谭朝新、郭峰宗等主体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安排;(6)菲利尔注销的原因及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大额负债或民事纠纷;(7)吕勇、高山、宿宝祥、毕延新本次可公开转让股份数量的准确性。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针对公司股东人数超 200 人事项履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访谈公司股东及相关方,获取股东名册、入(退)股协议、相关会议决议等文件,查阅收付款凭证、工商登记资料、有权机关确认意见等,并就核查范围是否充分、核查方式是否有效发表明确意见;结合核查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已规范或还原至 200 人以下,并就公司股权权属的
明晰性、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履行法律程序的完备性发表明确意见;(3)结合入股协议、决议文件、支付凭证、完税凭证、流水核查情况、分红款流向等客观证据,说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及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等主体出资时点前后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并说明股权代持核查程序是否充分有效,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明晰”的挂牌条件;(4)结合公司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异常及入股背景、入股价格、资金来源等情况,说明入股行为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未披露的情形,是否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问题。
2.关于收入与毛利率。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1,503.87 万元、22,816.29 万元,成套设备产品收入增长较快;(2)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为35.93%、56.69%,其中来自第一大客户贝特瑞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19.38%、32.33%;(3)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 39.58%、43.21%,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 17,670.26 万元、16,831.13万元。
请公司:(1)说明安装调试环节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结合公司产品的定制化特征,说明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关于收入确认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2)按照主要型号说明公司定制化超细粉体制备设备的主要构造、客户群体、使用寿命及更新周期。(3)
结合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增加情况、产能释放情况、价格变动情况及客户拓展等,说明公司 2024 年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带动收入增长的客户、订单情况,与锂电负极材料行业产能趋于饱和、主要下游客户业绩下滑是否匹配,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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