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873403 证券简称:方等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方等传感器研究所股份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 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
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须的费用由公司 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产生的必要费用由
承担。 公司承担。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召集、主持董事 (一)主持股东大会,召集、主持董事
会会议; 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签署公司股票、债券及其他有价 (三)签署公司股票、债券及其他有价
证券; 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通过的重要文件,以 (四)签署董事会通过的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应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的文件; 及其他应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的文件;(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公告编号:2022-008
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 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第(六)项的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董事会应严格依照《公司法》的有
关规定进行,不得将《公司法》所规定
的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权给公司董
事长行使或直接作出决定;但为执行董
事会决议,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有权
决定执行该决议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
具体事项。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应
当明确和具体。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会议闭会期
间行使部分职权,但根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
授权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
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 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
或者建议。 或者建议。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
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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