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73393 证券简称:捷创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相应修改现行的《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监管新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41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现行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明昕、陈实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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