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73393 证券简称:捷创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审计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逻辑严谨。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
案》,并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22
二、《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认为该议案内容与公司《审计报告》数据相符,符合相关规则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并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是其正常经营工作需要,交易双方平等协商,价格合理,手续完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
易的议案》,并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
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款项为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的实际资金需求,是公司经营所需的,是合理、真实和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22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的议案》,并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
〔2025〕3-381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55,440,996.9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6,420,880.26 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60,000,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红利 0.3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800,000.00 元。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并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明昕、陈实强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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