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873393 证券简称:捷创新材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
目 录
目 录......2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3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20
第一节 董事......20
第二节 董事会......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8
第七章 监事会......30
第一节 监事......30
第二节 监事会......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3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4
第九章 通知......3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7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0
第十三章 附则......4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深圳市捷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原深圳市捷创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为公司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大田洋南一路 7 号厂房。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聚焦客户、持续创新、开拓进取、实现价值。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高分子改性新型材料、复合材料的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产品的开发、销售;五金、塑胶模治具及五金、塑胶配件、构件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
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高分子改性新型材料、复合材料产品的生产;塑胶模治具及五金、塑胶配件、构件的生产;设备租赁。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和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现在总股本为 600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七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以深圳市捷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为依据,按各发起人
在深圳市捷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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