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1
公告编号:2024-056
证券代码:873393 证券简称:捷创新材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我们仔细审查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相关资料,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杨柳为公司总经理,郑孝存、张加林、甘浩军为公司副总经理,贺文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刘丹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4-056
董事会秘书的履历及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认为本次董事会被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人员杨柳、郑孝存、张加林、甘浩军、贺文、刘丹阳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同意上述相关议案,同意聘任杨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郑孝存先生、张加林先生、甘浩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贺文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刘丹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我们仔细审查了《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相关内容,我们认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委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委员候选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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