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09 17:16:39 股吧网页版
捷创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09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73393 证券简称:捷创新材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远程通讯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吴银隆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2024 年 0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公告编号:2024-031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8,815,0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91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4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柳先生、郑孝存先生、彭国欣先生、贺文女 士、甘浩军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等因素,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综合研判后决定调整上市规划,拟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具体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8,815,09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终止向不特 0 0.00% 0 0.00% 0 0.00%
定合格投资者公

1 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申请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华、卓玲秀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1.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公告编号:2024-031

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员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