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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18:10:40 股吧网页版
中延菌业:重大财务决策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73390 证券简称:中延菌业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福建省中延菌菇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福建省中延菌菇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财务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规范福建省中延菌菇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经营行为,规避经营风险,明确本公司重大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下的财务决策是指公司有关资金筹集和使用的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决策、对外投资决策、对外融资决策、对外提供担保决策、财产清查处理决策、企业兼并收购决策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以董事长对公司财务负全责、总经理领导、财务负责人主管的财务体制。

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重大财务决策的权责和程序如下:

1、公司重大财务制度由财务负责人提出,总经理审核后,报经董事会批准;
2、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由财务负责人提出,总经理审核,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

3、发行股票/债券,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

4、资产担保/抵押,财务负责人提出,总经理审核后,报经董事会批准;超过董事会决定权限的,报股东会批准。

5、经济合同由财务负责人会同法律顾问审核,总经理决定其责权范围内的合同;超出授权范围的重要合同,由董事会决定;对重大关联交易、公司重大资产买卖合同、与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须经股东会批准。

第四条 各项具体决策程序依以下规定:

1、投资决策(包括收购、兼并、出售资产)

公司拟投资(包括收购、兼并、出售资产)的项目所涉投资金额不足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 10%的投资项目,由总经理批准。

公司拟投资(包括收购、兼并、出售资产)的项目,超过总经理批准权限,但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1)投资金额不足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30%;

(2)投资总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比例达到 10%以上,但不足 50%。

公司拟投资(包括收购、兼并、出售资产)的项目,超过董事会批准权限,但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应当由公司股东会批准:

(1)投资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

(2)投资总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规定应由股东会批准的投资项目。
由于投资风险大,决策投资项目不能仅考虑项目的报酬率,更要关注投资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要采取谨慎的原则。公司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时,需聘请技术、经济、法律等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咨询。

2、对外融资决策

公告编号:2025-030

(1) 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报公司股东会审批。

(2)公司单个债务性融资项目融资金额或在 12 个月内累计债务性融资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 10%以上,但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单个债务性融资项目融资金额或在 12 个月内累计债务性融资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值 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批;

(4)公司单个债务性融资项目融资金额或在 12 个月内累计债务性融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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