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48
证券代码:873387 证券简称:晓达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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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晓达金属制品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名称 性质 占股本 占股本 时间 方式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何 嘉 合计持 10,912,500 38.2895% 0 0% 2025 执行
勇 有股份 年12 法院
其中: 月12 裁定
无限售 日
股份
10,912,500 38.2895% 0 0%
有限售
股份
俞 国 合计持 3,519,245 12.3482% 14,431,745 50.6377% 2025 执行
奇 有股份 年12 法院
其中: 月12 裁定
无限售 日
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3,519,245 12.3482% 14,431,745 50.6377%
有限售
股份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沪 01 执 3425 号所述,依据已
发生法律效力的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3 日作出的上国仲
(2025)第 1215 号裁决书,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即将被执行人何嘉勇持有的江阴市晓达金属制品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0,912,500 股份过户至申请执行人俞国奇名下。俞国奇拥有的权益比例从 12.3482%变为 50.6377%,何嘉勇的权益比例从 38.2895%变为 0%。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控股股东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沪 01 执 3425 号所述,
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3 日作出
的上国仲(2025)第 1215 号裁决书,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
行通知书, 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即将被执行人何嘉勇持有的江阴市晓达金属制品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0,912,500股份过户至申请执行人俞国奇名下。
(三) 投资者基本情况
1、 自然人基本信息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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