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关于对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
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对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专字(2024)第 110016 号
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四季青
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带有保留意见段
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4)第 110047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审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1、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合同资产所述,四季青公司合同资产金额 106,588,014.03元,超过 1 年以上已完工项目尚未结算的合同资产金额合计 54,358,278.36 元,已计提减值 18,693,476.13 元,我们无法就该减值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2、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八、2 所述,公司存在多起涉诉事项,2023 年度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受限货币资金为 6,259.46 元,且四季青公司已成为被执行人;期末短期借款中有550.24 万元已逾期;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公司虽披露了管理层针对上述事项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我们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
3、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产生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八、2、(1)所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2018 年 1 月,公司为非关联方德州经济开发区卉森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的银
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15,000,000.00 元,担保期间为三年。2022 年 1月 13 日,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延长对德州卉森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在此基础上,本公司与德州卉森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本公司享有德州卉森贷款金额中 8,500,000.00 元的使用权、支配权,每月按时按量向德州卉森支付实际使用借款金额的贷款利息、享有优先购买德州卉森苗木、享有德州卉森所有苗木三年账期,每年年底支付当年苗木采购量 10%的苗木款,在三年内全部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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