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31
公告编号: 2023-020
证券代码:873385 证券简称: 四季青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 接受
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进行审计, 并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 110062 号)。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 就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1、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 4 、合同资产所述,四季青公司合同资产金额
101,215,563.87 元,超过 1 年以上已完工项目尚未结算的合同资产金额合计50,974,850.16 元,已计提减值 4,280,325.84 元,我们无法就该减值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2、其他应收款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 3、其他应收款所述,四季青公司拆借给关联方山东
鼎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 23,464,684.32 元,存在多起诉讼, 四季青公司对其单独计提 30%的减值损失,我们无法就山东鼎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偿还能力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对其计提减值的充分性发表保留意见。
3、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公告编号: 2023-020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描述,四季青公司由于发生多起涉诉事项,2022 年度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受限货币资金为 339,130.79 元,且四季青公司已成为被执行人;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2、持续经营”所述,公司披露了管理层针对上述事项的改善措施, 但仍存在我们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四季青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2年度财 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
四季青账面合同资产主要来自于未到期的质保金和完工未结算的资产,本着谨慎原则,公司本报告期继续沿续对各客户单位进行单体评估,进行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受疫情影响,大项目结算工作出现了严重滞后,导致了资产未收回。2023年四季青将对上年未结算的项目大范围展开结算工作。针对中兴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四季青计提的4,280,325.84元的减值,董事会认为根据2023年的实际情况,资产收不回来的可能性较小,实际上对四季青财务状况的影响较小。
针对关联方山东鼎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拆借问题,2023年鼎鑫对于 该借款已经偿还1304万元,预计在2023年12月31日前鼎鑫基本上可以将剩余 借款全部偿还完毕。关于鼎鑫的关联方资金拆借问题,对四季青的财务状况 影响比较小。
针对四季青2022年的账户冻结问题,主要是因为诉讼引起的,在2023年 四季青已经解决部分的诉讼问题,目前还剩三个案件未解决完毕。2023年四 季青的剩余案件解决后,账户会一一解冻,董事会认为,四季青的账户冻结 问题在2023年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意见的审计报 告予以理解和认可,该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
公告编号: 2023-020
和经营成果,该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 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对《审计报告》中相关事项应对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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