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接受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进行审计,并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 110062 号)。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合同资产所述,四季青公司合同资产金额101,215,563.87 元,超过 1 年以上已完工项目尚未结算的合同资产金额合计50,974,850.16 元,已计提减值 4,280,325.84 元,我们无法就该减值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2、其他应收款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其他应收款所述,四季青公司拆借给关联方山东鼎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 23,464,684.32 元,存在多起诉讼,四季青公司对其单独计提 30%的减值损失,我们无法就山东鼎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偿还能力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对其计提减值的充分性发表保留意见。
3、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公告编号:2023-017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描述,四季青公司由于发生多起涉诉事项,2022 年度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受限货币资金为 339,130.79 元,且四季青公司已成为被执行人;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2、持续经营”所述,公司披露了管理层针对上述事项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我们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四季青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对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报告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出具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和《2022 年度的审计报告》均无异议。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