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3384 证券简称:瑞克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大连瑞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大连瑞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基准日)公司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故本报告
仅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另外,根据内部控制评
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
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对检查发现的一般性缺陷进行了整改,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根据评估,董事会认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建
立并运行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体系能合理保证战略目标、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目标、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合规目标的实现。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为: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控制系统、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企业制度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形成了健全、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
构,保障了公司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促进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2)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辞退与辞职、薪酬体系、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缴纳社保等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了良好的人才吸引、人才培养的良性机制,进而留住人才、稳定核心员工队伍。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工作能力,采取有针对性的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员工和基层管理人员的素质,保证了公司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的实现。
(3)社会责任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公司的质量、环境、安全以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和控制流程,有效地履行了各项社会责任。
(4)企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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