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4
公告编号:2024-074
证券代码:873384 证券简称:瑞克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大连瑞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连瑞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大连瑞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大连瑞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大连瑞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批准报出 2024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大连瑞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度审计报告》真实反应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该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且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基本规范、评价指
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
公告编号:2024-074
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连瑞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且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批准报出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4 年 1-6 月)
及其附注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且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瑞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杰、陈文铭、黎维彬
2024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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