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873383 证券简称:宁夏环境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 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
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
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规定,完整、充分地披露信息。公司披露信息 的内容和方式应方便公众投资者阅读、理解和获得。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要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要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将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充分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树立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服务理念;
(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四)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的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
(二)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和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四)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五)监管部门等其他相关机构;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说明会;
(四)一对一沟通;
(五)电话咨询;
(六)邮寄资料;
(七)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
(八)路演;
(九)现场参观;
(十)公司网站。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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