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873383 证券简称:宁夏环境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加资本:(一)公开发行股份(需经证 资本:(一)公开发行股份(需经证券券主管部门批准);(二)非公开发行股 主管部门批准);(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
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 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 股东因对股东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的;(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所必需。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 需。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为质押权的标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 押权的标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
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第(一)、(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 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前款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 议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应当自收购之日起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自收购之日起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
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
的。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 第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方式之一进行:(一)向全体股东按照 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二)通过公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开交易方式购回;(三)法律、行政法 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其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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