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873382 证券简称:瑞派尔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瑞派尔(宜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修改为“股东会”
第二条:在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第二条:在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无第三条关于挂牌时间的表述 码 91420500757035651B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三条: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
无修订后第八条中法定代表人辞任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关细化规定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无修订后第九条中法定代表人行为法 司
律后果等细化内容 第八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
无修订后第十三条关于党组织设立的 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内容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明确法定代表人行为的法律后
果、权限限制及责任追偿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形式 第十九条: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和存管集中存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包括附 管
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公司股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合规定
情形除外)
第二十一条:增加资本的方式包括公开 第二十三条:增加资本的方式包括向特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且明确 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份发行前的在册股东对增资的股 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份发行无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五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除
第二十三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除 外情形包括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外情形无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第二十七条:公司因第二十五条第(三)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 (五)项情形收购股份可经三分之二以项情形收购股份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且收购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收购后持有本 后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三年内转让或注
的百分之十,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销
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十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挂牌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前持股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三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 之一,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 25%,离 一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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