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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9 16:09:28 股吧网页版
国新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873377 证券简称:国新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国新元创(江苏)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国新元创(江苏)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新元创(江苏)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 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国新元创(江苏)文 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业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 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
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因监事会换届任期未满三年的或因其他原因辞职、离职或免职的除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五)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可以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八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上述人员统称为监事会日常事务处理人。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 6 个月召开一
次,并应提前十日通知全体监事。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有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六)本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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